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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在线讯 12月28日,西宁市新世纪花园的部分住户反映,在他们入住时,物业公司收了300元的水电保证金。入住后,每个月的水电费还得按时交,这让住户们很不理解。
国瑞物业新世纪花园主任张永善告诉记者说,他们收取水电保证金也是为业主考虑。很多业主由于不在家等原因不能及时交清产生的费用,不缴费,电力部门就会对小区采取停电等措施,而物业公司没钱垫付这笔费用。所以,他们每户先收取300元的保证金,要是住户们不及时交清水电费,就先用这笔钱垫付,不至于因欠费停大家的水电。
对此,姚菊元律师表示,物业公司收取水电保证金没有法律依据,他们强行向住户收取保证金是不合法的。但是,要是住户们愿意缴纳,就另当别论了。(作者:朱西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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