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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在线讯 西宁市***局交警支队决定从本月19日起,开始免费发放2011年上半年全城通行证、限线通行证和摩托车通行证三种机动车辆通行证。
西宁市交警支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结合省城交通实际规定,在西宁市车管所注册登记、核定载客为13座(含13座)至19座(含19座)的中型客车和核定载质量为1.0吨(含1.0吨)至1.5吨(含1.5吨)之间的货车,均可免费申办全城通行证,但其中核定载质量为1.0吨至1.5吨之间的微型货车,在7点至19点时段内凭证不得在东大街、西大街、南关街三条道路上通行;在西宁市车管所注册登记、核定载客为20座(含20座)以上的大型客车和核定载质量为1.5吨(不含1.5吨)至5.0吨(含5.0吨)之间的货车,可免费申办限线通行证,但在7点至22点时段内不能凭证在东、西、南、北大街,南关街,东关大街,长江路,同仁路,小桥大街,五四大街(新宁路以东),西关大街(新宁路以东)及与这些路相邻的支路、巷道通行;凡在西宁市车管所注册登记的两轮摩托车均可申办摩托车通行证,但严禁在东大街、西大街、南关街通行;市区禁行、限行区域内的单位及个体车辆根据其所在区域分别发给全城、限线和摩托车通行证,机动车登记住址在禁行、限行区域以外的车辆不得申办,确需进入限行路段的,由四区交警大队或六个交警中队办理临时通行证。
同时,西宁市交警支队规定,机动车通行证不得涂改、转借、挪用,否则均视为无效***(包括持证时未填写车号使用空白***的),使用无效***的由核发部门收回,按交通违法处理;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在禁行、限行道路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尾气排放、噪声污染严重超标,车容车貌不整或屡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根据情况由西宁市交警支队交通管理科收缴***;两轮摩托车申办通行证时以机动车登记住址为准,申办时须提供驾驶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正三轮摩托车(包括厢式)、侧三轮摩托车、畜力车、人力车一律不予办理通行证;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为:12月19日(星期日),在西宁市交警支队(西宁市昆仑西路28号)发放摩托车通行证,12月25日、26日,在西宁市交警支队发放全城通行证和限线通行证。(作者:龙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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