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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在线讯 西宁市一些小区内的宣传栏变成了广告栏,小区电梯里广告随处可见,商家不时在小区举行宣传活动,小区内各种广告逐渐增多。然而,在小区内设置广告是否应征得业主同意?广告的收益又该归谁、如何分配?
一住宅小区内,门口的宣传栏被五花八门的广告“蚕食”,有招聘广告,也有服装销售信息、搬家公司及疏通下水道服务等信息,还有些商家、企业的宣传信息占据很大的位置。宣传栏成了广告牌,社区、物业的通知想要在宣传栏内“挤”一块位置,还真不容易。还有些小区内的宣传橱窗内,为居民服务的信息张贴在里面,而各种广告都贴在橱窗外面,把里面的信息遮挡得严严实实。
在西宁市部分高层住宅内,电梯里面设置了商家的广告牌或张贴了广告,广告类型涉及家居用品、汽车、教育培训等各个行业,越是高档的住宅小区,各式各样的广告就越多。另外,小区内除了张贴一些平面广告外,不时还有商家在小区内搞各种促销活动。
小区内的公共空间属于业主共有,广告进入小区是否征得了业主同意?在采访中,多数业主表示并不知情。一名业主说:“现在走到哪里都遍布广告,早就习以为常,平时也没怎么留意小区内张贴的广告,更不知道这些广告是怎么管理的。”
对此,一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一些小区里的广告是商家避开物业管理公司混进小区里发放的,或者有些商家本身就是小区业主,他们有时也会擅自在小区发放广告,这种情况在小区内很普遍,防不胜防。而经由物业公司张贴的广告会收取一定的费用。
西宁夏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柳克俭说,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另外,在小区内公共场所张贴广告是一种经营行为,而小区内公共场所的所有权归业主所有,业主、业主委员会对此有管理权,因此,在小区内张贴广告应当得到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作者: 雅宁 马小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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