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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速递] 治理小区停车难题有解决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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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0: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对小区停车问题作出规定。记者采访了解到,虽然省城的小区停车问题不少,但按照条例规定,有些问题随着《条例》的实施将迎刃而解。 、

下班回家抢车位、去其他小区办事抢时间、交了停车费还要在小区内抢地盘。有车一族对小区内这种“抢来抢去”的生活有一肚子苦水,不少市民抱怨,“买车是为了方便,现在却有点像累赘,在小区内停个车还真是难。”到底有哪些难题一直困扰着小区住户?随着《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哪些难题可以解决呢?

难题一:交了停车费不一定有停车位

按时向物业交纳停车费,却不保证一定有车位。这种事对业主来说,就好像“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省城王女士所居住的中华巷某小区,就有这样的情况。“停车费虽然跟其他小区比很便宜,一个月只要120元,但物业不保证你有固定的车位。”王女士说。王女士所在小区是老旧小区,因面积有限,固定的车位并不多,随着近年来小区内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停车位也就变得非常抢手。车位先到先得,许多住户干脆自己安装地锁抢地盘。没抢到的干脆直接停在绿化带内或消防通道内。“小区内车停得乱糟糟,有的车堵住出行道路,根本出不去。”王女士说。

除了王女士所在的老旧小区有这种情况外,不少新建小区也存在交了停车费却不一定有停车位的问题。程先生家住省城五岔路口某小区,小区停车费每月450元,“有车位可以停,没车位就怪你点子背。”程先生说。

政策:

《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第七十五条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条件允许并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在业主共有的道路、场地新划定车位,用于业主停车。新划定车位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公共绿地,不得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车辆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违反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未按规定出售或者出租车库、车位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难题二:买了停车位还得交管理费

如果您认为买了停车位就真的不需要再交钱,只能说您现在不懂行情。买车位还要交管理费,这好像已经成为新建停车位的一种“风尚”。省城某小区物业经理王女士曾受委托,宣传小区旁商场的停车位。“这个商场的停车位要十几万元,我本来想自己投资一个,但后期每月还要交200元管理费,这就太不划算了。我们小区也没有住户愿意买。”王女士说。

政策:

《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车库、车位的出售、附赠或者出租方式、租售价格、租售时间、租售期限等内容。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配套的车库、车位出售给业主以外的其他人。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出售并空置的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在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后,车库、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其他人,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七十五条规定,业主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保管合同。

难题三:只要进门就要交钱

去其他小区办事,几分钟出来后,门卫要求交停车费,很多人认为这不合理,但面对“你确实进入小区停车了”,却又无言以对。在省城东区互助路一小区,李女士给亲戚送东西,从进小区到出来,用了不到4分钟,门卫要求她交两元停车费。“我进来还不到5分钟,怎么就要收费呢?”李女士不服气,便和门卫争辩。门卫告诉她,小区内停车三小时内收费两元,因此,不管停车是几分钟还是3小时,就要交钱。

记者发现,省城各个小区临时停车收费并无统一标准,有些小区临时停车半小时内不收取任何费用,有些小区则规定三小时或两小时内收费两元或三元。

而一些为业主提供服务的车辆进出小区几分钟,也要交停车费。姜女士新房装修期间,搬家公司进入小区要向小区交停车费。“搬家公司只帮我送家具,也停不了很长时间,小区还是要收费。我也问过物业,物业说不管什么车都要交费。我觉得这个收费不合理,搬家车辆停放时间不长,而且是为业主服务的,应该不需要交费。”姜女士说。

政策:

《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要求,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环卫、邮递、信息通信等特种车辆以及为业主提供配送、搬家、维修等服务的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临时停放,免交停车费。因业主需要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临时停车未超过半小时的,免交停车费。大型车辆,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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