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版块导航

便捷生活
我要买房家居装修租房转铺亲子营西宁车友
互动西宁
西宁茶座情感天空交友征婚有问必答西宁资讯
乐活西宁
西宁美食家有爱宠
要结婚
谈婚论嫁
找客服
意见建议

省交警总队:指尖记录拍摄八类交通违法可获奖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2-2 08: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青海新闻网讯 1月30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安全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广大群众欢度佳节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2月4日至3月15日,省交警总队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指尖记录瞬间·安全就在身边”交通违法行为随手拍有奖举报活动。

  据悉,拍摄下列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违法人受到行政处罚的予以奖励:1.拍摄到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奖励200元手机充值卡;2.拍摄到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奖励200元手机充值卡;3.拍摄到连续驾驶营运客车超过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的,奖励200元手机充值卡;4.拍摄到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奖励100元手机充值卡;5.拍摄到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奖励100元手机充值卡;6.拍摄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奖励100元手机充值卡;7.拍摄到驾驶机动车载运***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奖励50元手机充值卡;8.拍摄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奖励50元手机充值卡。

  广大交通参与者将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以手机或相机拍照或拍摄视频的形式记录下来,通过QQ举报:通过“青海交警总队”QQ:1825199697传送;微博举报:编写“#举报#举报内容+照片”私信“青海交警总队”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微信举报:可将举报内容发送至“青海省交通警察总队”官方微信平台等方式上传,同时应上传文字说明,详细描述拍摄时间、地点、简单情况等。



发表于 2015-2-2 10: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2 15: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内容纠错举报
信箱:2363646802@qq.com
举报电话:0971-96123
青海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qinghaiyuqing@163.com
举报电话:0971-8483520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