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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夫妇是河南来西宁做生意的,想在西宁办理一孩生育证,不知递交哪些材料?如何办理?希望本报《社区周报 》进行解答。
记者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育龄夫妇在现居住地共同居住,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拟在现居住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到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办办理生育证,并同时提供以下***: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户籍所在地出具的男女双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4.夫妻双方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申请。
育龄夫妇申请再生育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依照有关规定办理。需提醒的是,在办理有关证明时,务必提供真实、可靠、完整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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