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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先生日前向晚报热线反映了他辞职后押金难以要回的困境,希望晚报予以关注。
常先生说,他2009年12月底进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当时公司收取了他500元押金(包括资料和考试费用),并开具了收据。后来他辞职了,在去办理退款手续时,因收据遗失公司不给办理。公司要求他必须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当常先生在青海广播电视报上刊登完遗失声明后,公司还是拒绝退款,理由是青海广播电视报不是公司指定的报纸,所以还需重新登报。
常先生说,为了索回500元的押金,他来回奔波于公司9次,办理完了由7个人签字后的完整手续,并付费在报纸上刊登了遗失声明,结果却因为刊登的遗失声明不是公司指定的报纸而再次拒绝退款,此遭遇令他十分气愤。
接反映后,记者连线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负责人表示,刊登遗失声明公司指定的报纸是青海日报、西宁晚报和西海都市报三家报纸,因为常先生选择刊登遗失的报纸不在其中,所以财务人员才没有给他办理。现在本着以人为本的态度,公司会以最便捷的形式尽快为常先生办理退款。记者楚楚 实习生王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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