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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徐顺凯)10月23日上午,一对婆媳拥抱在一起,泣不成声。她们再次感谢城中区法院执行法官为她们解决了长期不和的关系。
李某某与张某某系婆媳关系。2001年由李某某出资购买了位于城中区凤凰山路的房屋一套。张某某其丈夫出资对该房屋进行了装潢。李某某出于对其孙子上学方便的考虑,将该房屋交由儿子和儿媳居住至今。后因李某某在购买该房屋时借有外债,打算将该房屋出卖后用于归还债务,即与张某某协商,让其搬出该房屋时,婆媳二人发生争执,张某某拒绝搬出该房屋;持续争执解决未果的情况下,李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判决张某某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十日内搬出归李某某所有的房屋并腾退给李某某。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未按判决书履行义务。李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先从家庭对社会的影响,家庭对每个家庭成员的影响,家和万事兴的角度,做耐心细致的工作,经过不懈的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认识到家庭和谐的重要性。在执行法官的感化下,儿媳首先向婆婆道歉,然后婆婆也作出让步,双方达成了李某某不再要求儿子和儿媳搬出位于城中区凤凰山路房屋的和解协议。这起长达若干年的婆媳恩怨终于圆满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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