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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无障碍设施将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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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2 09: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 盛楠)无障碍设施建设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保障残疾人生活权利的重要手段和内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完备程度,直接影响和限制着广大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水平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为了完善城市功能,扎实有效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我市在城市主要道路、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内,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目前,该工作已全面铺开。    据介绍,无障碍设施建设内容包括:坡道、缘石坡道、盲道;无障碍垂直电梯、升降台等升降装置;警示信号、提示音响、指示装置;低位装置、专用停车位、专用观众席、安全扶手;无障碍厕所、厕位;无障碍标志以及其他便于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孕妇、儿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使用的设施。
    记者采访了解到,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将全面加强既有无障碍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要求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对无障碍设施进行保护,有损毁或者出现故障及时进行维修,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同时,对已经建成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完善配置国际通用无障碍标志牌。占用无障碍设施或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现象,予以行政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坚决杜绝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或在无障碍设施上设置障碍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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