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版块导航

便捷生活
我要买房家居装修租房转铺亲子营西宁车友
互动西宁
西宁茶座情感天空交友征婚有问必答西宁资讯
乐活西宁
西宁美食家有爱宠
要结婚
谈婚论嫁
找客服
意见建议

14名庄稼汉两年讨回血汗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5-27 08: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 徐顺凯 通讯员 瓦世英)5月16日一大早,大通县法院执行局办公楼楼道里不时传来笑声和叫好声,此时执行法官正在为大通县桦林乡吕顺村村民侯世英等14人发放他们讨要两年未果的血汗钱。    2011年3月9日,侯世英等14人与被执行人李某和铁某签订了一份马铃薯收购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侯世英等14人为李某和铁某提供了所需量马铃薯,李某、铁某先给侯世英等人支付了一部分货款,但之后一直再未支付剩下货款。为讨要欠款,侯世英等14人与李某、铁某多次交涉,要求支付剩下欠款。但李某与铁某仍然不予支付。无奈之下,侯世英等14人将李某二人告到了大通县法院。大通县法院依法调解促成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规定2013年4月20日前,李某、铁某二被告为14名原告给付货款26578元。裁判文书生效后,李某、铁某二被告仍然不自动履行给付义务。遂原告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大通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在受理原告的申请执行后,从依法保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快立案,快执行,采取多次约谈被申请执行人做深入耐心思想工作,并在被执行人到海北州海晏县打工的情况下,又再次赴海晏县找到被执行人,严明法律的严肃性,交代清楚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后果,最终迫使被执行人放弃侥幸逃避想法,将14名申请执行人货款悉数交给执行法官。

发表于 2013-5-27 13:24: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你的,给我拿出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奥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内容纠错举报
信箱:2363646802@qq.com
举报电话:0971-96123
青海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qinghaiyuqing@163.com
举报电话:0971-8483520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