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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盛楠)在广泛调研、实际摸底、征询意见的基础上,我市刚刚修订完善的《西宁市扶持发展小型微型宾馆的意见》对小微宾馆的具体扶持标准进行了明确。其中,小微宾馆最高的扶持标准是:每张床位不低于3000元。
据介绍,小微宾馆的具体扶持标准为:对床位在50张及50张以上的社会宾馆,床位在50张及50张以上且在同一物业小区内的家庭宾馆,每张床位扶持资金不低于3000元。对床位在30张及30张以上、50张以下的社会宾馆或床位在20张及20张以上、50张以下且在同一物业小区内的家庭宾馆,每张床位扶持资金不低于2000元。开设在农家院落、床位在30张及30张以上的农家宾馆,每张床位扶持资金不低于1000元。
凡是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小微宾馆,有关部门将本着引导、鼓励的方针,按照规定为其办理相关的证照手续,但是不再给予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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