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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悠然)十多年前,好心的张老太给急于用钱的李某借了2万元钱,可未曾想到借钱容易还钱难,李某一直都没能偿还这笔借款,日前,张老太通过法院终于要回了自己的钱。
据了解,1997年5月,急于用钱的李某向张老太借了2万元钱,但借款后的李某却迟迟不见还款,张老太多次催要,李某总以没钱为由一直未还欠款。这一拖就是好多年,万般无奈之下,2009年6月,张老太将李某诉至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该法院判决李某给付张老太2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0年3月,张老太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院以被执行人在我市城西法院辖区为由将案件委托给了城西法院执行。城西法院经查找,未找到李某,遂将案件材料退回。2012年11月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书,将李某的妻子赵某追加为被执行人,并于2012年12月再次将此案委托我市城西法院执行。
根据申请执行人张老太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在海湖路蔬菜批发市场蹲点守候,最终在市场内将李某妻子赵某找到,并将其带回法院,通过赵某给李某打电话将李某也通知到法院,最终张老太拿到了李某借她十多年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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