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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啸宇) 用完餐不得收取餐具消毒费,3月28日,省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举行叫停餐具消毒费等价外费用告诫会,郑重告诫省内各餐饮经营者严禁在标价之外向消费者收取其他费用。 据了解,当前餐饮行业不合理收费愈演愈烈,成为消费者举报的热点。为规范餐饮业价格行为,杜绝价格欺诈,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省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中明确规定: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不得以服务费、调料费、空调费、茶位费、包间(厢)费、餐具消毒费、开瓶费、餐具使用费等各种名目收取价外费用或者以其他形式在标价之外加价。
据悉,目前省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已向全省餐饮行业发出关于规范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告诫各餐饮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严格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使用统一监制的标价签,空调费、茶位费、座位费、餐具消毒费、开瓶费、餐具使用费等计入成本,不得以此名目收取价外费用或以其他形式价外加价;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标价,以及两套菜谱等形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规定最低消费额,不得制定霸王条款,严禁强制服务及其他价格违法行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对餐饮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将查处一起,并按照价格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规范的,将依法对其价格违法行为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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