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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住院后结算”服务实施四个多月 未出现恶意逃欠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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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7 09: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 王复莲)1月16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实行的“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新模式中,城乡居民普受实惠,截至目前,在四级公立医疗机构现有住院患者中,享受这一服务新模式的患者平均达到65%以上,享受患者累计达到7万人次。另外,到目前为止,还未出现恶意逃欠费现象。

    2012年9月1日起, 我省在全省省、州(地、市)、县、乡四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新模式。患者因病需住院治疗时,只需要携带医保卡、身份证等相关***,与医院签订“先住院后结算”协议书,即可住院,彻底改变了过去“先交押金后住院”“不交钱难住院”的状况,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另外,这一制度要求医院执行“一日清单”制度,每日向患者提供治疗措施、治疗费用等清单,并由患者签字确认。医院还被要求严格执行大型检查、手术、特殊治疗、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病人(或家属)签字制度,让患者清清楚楚住院,明明白白看病,高高兴兴出院。

    另外,为了顺利推行这一模式,目前,实行省、州(县)、乡医疗机构按照70%、80%、90%实行医保资金按月预拨,确保运转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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