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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13时许,青海省总工会干部学校的王洋去省城兴海路办事。中午时分,路上的行人并不很多。自东向西路过兴胜巷口时,王洋意外发现地上散落着一沓凌乱的百元钞票,他将它们捡了起来。
此时,距离王洋和那沓钱最近的,是与他刚擦肩而过的一位女士。王洋追上女士,询问是否丢了钱,女士说钱不是她丢的。徘徊之际,王洋看到兴海路派出所的牌子,于是毫不犹豫地走了进去。
“这钱要是有钱人丢的,后果不会严重到哪儿去;可如果是贫困者或打工者丢的,他们的损失可就大了。当时,只想着尽快找到失主。”王洋说,把钱交给警察后,心里一下踏实了。当警察询问他的工作单位时,他并没有回答。
当着警察的面,王洋清点了钞票,这笔钱共计1500元。之后,他带着警察到捡钱的地方;再之后,因为没带身份证,他出示了驾照,并留下手机号;再之后,警察将电话打到省总工会办公室,表扬了他拾金不昧的高尚品质。
本报记者 姚兰
实习记者 梅苏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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