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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荣丽君)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因年终财务决算,本月25日至2013年1月3日,我市将暂停灵活就业人员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市社保局和市地税局提醒广大参保者缴费人员及时缴费。
据了解,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月3日,暂停灵活就业人员2012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2013年1月4日起恢复缴费。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10日缴费系统延续七天不作调整,补缴的养老保险费不收取跨年利息,2013年1月11日起凡跨年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的开始计收个人账户利息。2012年度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分为60%、70%、80%、90%、100%五个缴费档次,根据上年度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金额依次调整为5100元、5952元、6804元、7644元和8496元。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缴费能力,自选缴费档次标准,缴费基数每年选择一次。自选缴费标准后,可按年缴纳一次或按月、季、半年缴纳,但当年必须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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