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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10月中旬就到了供暖季节,取暖费成为许多市民关注的问题。日前,家住西宁市香格里拉小区的孙女士给晚报热线打来电话,说她从南方来西宁时间不久,去年冬天供暖,家里空气湿度太低,整个冬天都让她觉得干燥难耐。今年,她想把家里的暖气停了,去向物业公司申请时被告知,要把水电卡交到物业,保证家里不住人,取暖费按全额的50%收取。孙女士觉得停暖,物业要收取一半的取暖费,这个要求她可以接受的,但要求家里不能住人,还要把水电卡交到物业保管,她就很不理解,觉得是物业在变相为难她。
就此,笔者联系了伟业物业公司陈经理,他解释说,取暖费问题我市有相关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无人居住的房屋才能申请停暖,需要在供暖之前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并将水电卡交至物业保管,取暖费按全额的50%收取;但住户即便是申请了停暖,暖气还是要正常供的,避免因管网冻爆给业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像孙女士申请停暖但仍要正常居住的情况,按我市相关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要全额收取暖费。(作者:金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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