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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俊杰 通讯员 花秀)9月5日下午,湟源县卫生监督部门在大华镇纳隆沟村查获364张国家禁止销售的旱獭皮,对查获的旱獭皮以及爪子、胴体和旱獭脂肪全部当即消毒处理,并决定对当事人家庭成员进行为期9天的医学观察。
当天,湟源县疾控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大华镇纳隆沟村村民石某无视国家有关法规,在家销售旱獭皮及其爪子、胴体等。据监察人员了解,纳隆沟村村民石某于8月22日至9月4日,在玛多县花石峡镇猎捕旱獭,并将猎捕到的旱獭带回村里出售。据了解,我省自2005年4月起,全面禁止非法猎捕旱獭和旱獭皮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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