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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患者诚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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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9 09: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王紫)9月1日起,我省公立医疗机构推行“先住院后结算” 服务模式。《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推行“先住院后结算” 服务模式实施方案》规定,为了有效规避欠费风险,我省将实行患者就医诚信等级管理。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共同建立患者就医诚信管理制度和预警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患者的欠费信息。

    据了解,为有效规避欠费风险,我省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将建立欠费预警机制,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及时向相关医保经办机构报告参保患者的欠费信息,实行患者就医诚信等级管理,督促患者自觉付费。对经督促仍不交欠费的患者及其家庭成员,在其缴纳下年度参保费用时,责令其交清住院所欠费用后再允许参保。在欠费未纠正前暂停其医保待遇资格,再次就医不享受“先住院后付费”服务。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将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协商、沟通,探索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最大限度规避欠费风险,促进“先住院后付费”服务模式健康有序发展,努力使患者满意,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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