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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次提高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以下简称城居保)后,近日,不少读者致电本报96369新闻热线咨询城居保如何参保,如何领取的问题。 据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城居保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或省内居住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至每年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自愿多缴者,同比例提高政府补贴标准。
参加城居保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参保登记后,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补缴标准为:参保人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选择本地区制定的任一缴费档次乘以缴费年限。(作者:莫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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