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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辛苦了一辈子在青海隆豪置业有限公司(后简称开发商)建设的宁张路131-1号建设隆豪经典小区购置一套新房,没想到要拿钥匙了竟然被开发商狠抢了一笔,我们签订的购房合同中要求的所有由关房子的一切费用全部付清,而开发商6月10号发的通知说在此基础上要加收36元每平米的成本涨价费,这笔费用是合同之外的,不交就说我们违约不给钥匙,就算我们交了这笔钱钥匙也拿不到,还要到物业交清一年的物业费、暖气费等等才可以拿到钥匙。但物业与我们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包括售房合同中没有说明物业公司、也没有签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我们连物业是什么名字都不知道见都没见过物业公司,太欺负人了,难道没王法了吗?并且开发商违约在先,房子应该是2009年9月30号交付使用的,到现在已经延期280多天了,开发商还满口胡言不赔付延期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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