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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提标扩项 由11类增加到14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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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3 17: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全省拓展了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标准,从而体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减少疾病发生率,保障公众健康的目的。今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人均提高到40元,服务项目由11类增加到14类。  据了解,今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人均25元提高到了40元。新增的15元将由省级财政承担70%,州(地、市)、县(区、市)级财政承担30%。新增的经费主要用于扩大覆盖人群,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标后,各级卫生、财政部门将按村医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实际工作量,以不低于人均经费的30%支付给村医。
  另外,从2012年起,将全省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11类增加到14类,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预防接种、0到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风湿及类风湿)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以及省级扩大服务项目(地方病防控、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医治未病服务)。其中,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医治未病服务为今年新增项目。(作者:王复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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