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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9日,西宁市两位做服装生意的人罗某,孙某,于下午六点多在兰州市进货,当晚入住兰州昌隆宾馆,由于登记的房间没有卫生间,经过与宾馆协调,换至17层,期间与保安发生口角,在换房后,两人入睡,大约一小时后,宾馆工作人员打电话让两人开门出去,其中罗某听电话里面口气不对,于是拨打110之后宾馆服务员说经理来了,于是二人穿好衣服出门,看到几个保安和其他人站在门口,保安见二人出来,随后就瞪着罗某,并去除警棍殴打罗、孙二人,二人急忙跑进房间将门锁住,随后保安上来推门,二人多次拨打110报警,也向更多朋友报告情况,持续一个多小时,门外的人又开始砸门,并最终将门推开,冲进房间将孙某撕住并进行殴打,最后孙某在殴打过程中发现刚才在房中的罗某不见了,刚才还打人的宾馆工作人员也下楼,玉树孙某便寻找罗某,之后在宾馆楼下遇到宾馆保安等人,并在宾馆二楼阴台处发现了已经血肉模糊的罗某。但是让人遗憾的是,办案单位第二天却告知家属此事不属于刑事案件,无法立案,于是家属今日便在宾馆门口摆设灵堂。。
很多有爱心的西宁人纷纷转载这个帖子,但是很快就被删除。据我所知很多西宁去兰州进服装的人都住在昌隆宾馆,现在我想问一下昌隆宾馆是宾馆还是黑店啊,以后谁还敢去住??兰州警方又是怎么个说法?都死了人了还不算刑事案件??强烈要求给死者及其家属讨回公道,这社会还能再黑暗一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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