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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依法保障保险消费者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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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案例简介
    西宁市民陈先生,此前在新华保险青海分公司西宁中支投保了一份健康保险,因长期未关注保单,收到保单失效提醒后,急于办理退保。
    陈先生在非正规网络平台留下个人保单信息后,接到陌生来电,对方谎称可代办“全额退保”,诋毁保险产品,诱导陈先生提供个人证件、转账汇款。陈先生信以为真,来到新华保险西宁中支柜面,要求立即办理退保并听从电话对方指挥操作。
    柜面工作人员察觉异常,及时叫停退保流程,耐心安抚陈先生情绪,将其带到公司金融知识宣传专区,结合真实案例,详细讲解代理退保的诈骗套路、风险危害,同时逐条解读陈先生保单的保障责任、复效流程、现金价值等关键内容,普及保险消费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知识。


二、案例分析
    保险消费者受教育权,是消费者依法享有的获得保险消费知识、产品信息、风险防范、维权途径等教育的权利,金融机构有义务主动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帮助消费者提升风险识别能力。
    本案例中,新华保险西宁中支工作人员主动履行消费者教育义务,针对陈先生的遭遇,开展一对一精准金融知识讲解,及时揭穿骗局,弥补了陈先生的保险知识短板,有效守护了客户资金安全,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受教育权。
    同时也警示,消费者若缺乏保险消费知识,极易陷入非法代理退保、金融诈骗等陷阱,自身合法权益极易受损。


三、消费提示(新华保险青海分公司西宁中支)
    1. 主动学习保险金融知识,积极参与保险公司、监管部门开展的金融教育宣传、消保科普活动,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
    2. 投保、退保、理赔等业务,务必通过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官方APP、客服热线等正规渠道办理,警惕“代理退保”“高收益理财”等骗局。
     3. 投保时主动要求销售人员全面讲解产品条款、保障责任、免责情形、退保损失等内容,切实维护自身受教育权、知情权。
     4. 遇到保险相关疑问,及时咨询保险公司正规工作人员,不轻信陌生来电、非正规网络信息,守护好自身财产与合法权益。


四、法律依据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帮助消费者了解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消费者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保障消费者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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