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介绍 李大爷每月依靠养老金生活,经济并不宽裕,但一直有着为自己养老做保障的想法。2025年3月,某保险公司业务员小张以高额回报和“免费医疗服务”为诱饵,向李大爷推销一款长期养老保险产品。 小张对李大爷说,这款保险每年只需缴纳3万元,连续缴纳10年,之后每年能领取高额养老金,而且还能享受公司提供的免费高端体检、专家门诊预约等医疗服务。李大爷被这些诱人的承诺打动,想着既能解决养老问题,又能获得医疗便利,便在小张的引导下签订了保险合同。 后来李大爷发现实际情况与小张承诺的大相径庭。每年领取的养老金远低于预期,所谓的免费医疗服务,不仅需要满足诸多苛刻条件,而且部分服务还需要额外付费。李大爷感觉自己被骗,要求退保,却被告知只能退还少量的现金价值,这意味着他将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规定销售人员如实告知保险产品的关键信息,包括收益的不确定性,免责条款,退保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案例中销售员小张夸大保险收益和保障内容隐瞒真实的保险条款细节,使得李大爷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设定了对李大爷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严重侵犯了李大爷作为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小张未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刻意隐瞒对李大爷不利的信息,属于违规销售行为。李大爷是在小张的欺诈行为下签订合同李大爷有权请求撤销该合同,并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已缴纳的保费,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消费者风险提示 1. 审慎核实信息真实性:老年消费者在面对保险产品推销时,切勿轻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务必要求提供纸质材料,仔细核对保险合同条款中关于收益计算方式、保障范围、退保规则等关键信息。可通过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电话(以保单合同载明的官方号码为准)或登录银保监会官网,验证产品备案信息与销售人员描述是否一致。 2. 拒绝模糊诱导性话术:警惕“保本高息”“稳赚不赔”“名额有限”等话术,养老类保险产品的收益通常与市场利率、投资情况挂钩,具有不确定性。若销售人员刻意回避风险提示、夸大收益,或用“免费服务”掩盖条款缺陷,应果断终止交易。 3. 建立双重决策机制:在决定购买保险前,建议与子女、亲友或专业法律人士沟通,听取多方意见;也可前往当地消费者协会、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咨询,切勿在短时间内仓促签约。 4. 留存完整证据链:在保险咨询及购买过程中,注意保存聊天记录、宣传资料、录音录像等证据。若发现权益受损,及时拨打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提交投诉,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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