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启用海东市辖区道路监控执法取证设备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海东市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道路通行效率,遏制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海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辖区省道S102线和S103线道路建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现将具体设置的道路名称、点位、设备和启用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5年4月23日起,上述点位的所有执法取证设备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为15天,2025年5月8日将正式启用。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限速标识标志行驶,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海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