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诚信典范,讲好诚信故事,传播诚信理念,夯实诚信文化建设,提升诚实守信品牌形象。新华保险青海分公司于2025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期间开展系列“诚信大使讲消保”活动,本期由分公司海南中支史海芬带来《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之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 一、差别对待惹人恼,充分尊重不可少 受尊重权: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享有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享有不被岭视性差別对待的权利。金融消费者有权获得银行保险机构多样化、便民化的金融服务。 二、个人资料不外传,信息安全保障好 信息安全权:金融消费者对其基本信息与财务信息享有不被银行保险机构非相关人员知悉、不被非法定机构和任何单位与个人查询或传播的权利。金融消费者不同意授权信息的,银行保险机构不得因此拒绝提供不依赖于其所拒绝授权信息的金融产品或服务。 本期诚信大使优秀事迹: 人物简介:史海芬,2008年加入新华保险分公司海南中支。 史海芬始终秉持着“客户至上”的理念。她深知,每一份保单对于客户来说都意义重大,关乎着他们的生活保障和未来规划。无论是解答客户的咨询,还是协助客户办理投保、理赔等手续,她都始终保持耐心、细心和责任心。 曾经有一位客户在购买保险后,对部分条款存在疑问,史海芬得知后,主动与客户取得联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客户详细解释条款内容,直至客户完全理解。还有一次,一位客户遭遇意外事故,急需理赔。史海芬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客户身边,协助客户收集理赔资料,最终使客户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了理赔款,解绝客户的燃眉之急。 以客户为中心和诚信待人,让她与客户之间走的更近,更真实,坦诚相见,无私援助是诚信原则的基本体现,娴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是她的职业素养,也是保险职业人高尚情操品质所在。
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染周围的人,用她的诚信和行动不断努力付出,以顽强的毅力和诚实守信的工作态度,凭着对保险事业执着追求树立孜孜不倦的保险服务信念,赢得她在市场上一片广阔的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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