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版块导航

便捷生活
我要买房家居装修租房转铺亲子营西宁车友
互动西宁
西宁茶座情感天空交友征婚有问必答西宁资讯
乐活西宁
西宁美食家有爱宠
要结婚
谈婚论嫁
找客服
意见建议

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最新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1-9 18: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加强青海湖冰封期裸鲤资源保护公告


当前,青海湖进入冬季冰封期,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风险隐患增大,为持续巩固青海湖裸鲤保护成效,进一步落实好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第六次青海湖封湖育鱼的通告》精神,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交易、运输、储存、食用青海湖裸鲤(俗称湟鱼)行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青海湖禁渔期,特别在冰封期捕捞湟鱼或以任何方式交易、运输、储存、食用青海湖湟鱼及其制品。


2、禁止当地群众为非法捕捞、交易、运输、储存、食用青海湖湟鱼及其制品提供场所、平台或者其他交易服务,牟取非法利益。


3、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综合行政执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以最严厉的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各级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保护青海湖湟鱼资源意识,确保辖区人员不捕捞、交易、运输、储存、食用青海湖湟鱼。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切实保护青海湖生态资源。


5.广大人民群众若发现非法捕捞、交易、运输、储存、食用青海湖湟鱼行为请及时拨打以下举报电话:

      

青海湖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督导局:0970-8850594


天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977-8267257


共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974-8420233       


刚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970-8654669


海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970-8645597  


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

2025年1月8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内容纠错举报
信箱:2363646802@qq.com
举报电话:0971-96123
青海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qinghaiyuqing@163.com
举报电话:0971-8483520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