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简介 家住金山区的陈阿婆接到了保险公司业务员吴某的电话,由于近两年的保险都是由对方办理,陈阿婆对他很信任。电话那头吴某有些激动地说:“有个好消息要告诉您,我们公司最近举办了回馈客户的抽奖活动,您中了鼓励奖现金五百元!”一听有奖金拿,陈阿婆的兴致也提高了,开始询问兑奖细节。“只需要提前交纳明年的保费,公司就直接把现金红包给您了,反正您之前已经签了五年的保单,提前交掉也没什么损失。”吴某“贴心地分析道。陈阿婆听了觉得挺有道理,经不住对方怂恿便同意了。第二天上午,西装革履的吴某主动来到陈阿婆家拜访,热情地表示公司考虑到她年纪大走动不方便,特意指派自己上门服务。在收到一万元续保费后,吴某将装有五百元奖金的红包给了陈阿婆。出乎意料的是,次年1月中旬,陈阿婆却收到了该保险公司另一名业务员的催款电话,在了解情况后,对方惊讶地表示吴某早已离职,公司并没有举办任何抽奖活动,也没有收到续保费。这才意识到被骗的陈阿婆立即前往派出所报警求助。 二、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本案中,吴某正是利用高龄消费者陈阿婆缺少防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强,从陈阿婆处获取了非法利益,最终陈阿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了自己的财产安全权。 三、风险提示 近年来高发的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有较强反侦查能力,善于伪装、隐蔽和转移自己的财产,判断财产是否属于犯罪嫌疑人所有及是否与案件有关存在困难,即便案件经法院审理做出了生效判决,被害人也面临难以追回被骗资金的可能。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老年消费者一定要不断提高防骗意识,坚信“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牢牢看好自己的“钱袋子”,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占大便宜”、“不劳而获”的念头。凡事“三思而后行”,遇到不明白的事不要急于做判断和决定,任何通过电话、短信要求银行转账、汇款的,千万不要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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