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地震发生以来,海东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网上造谣传谣活动,有力维护了抗震救灾期间我市社会秩序稳定。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网络谣言案件5起,依法查处造谣传谣人员5人。现将5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海东市互助县网民康某在微信群发布“青海死亡86人了”谣言信息,被公安机关予以罚款200元行政处罚。
2、海东市循化县网民周某在微信群发布“循化县在地震中已经遇难40多人”谣言信息,被公安机关予以罚款200元行政处罚。
3、海东市循化县网民马某通过快手平台发布虚假信息:“青海循化孟达大庄村同样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老人小孩居无定所,遇难群众比比皆是,希望引起相关爱心人士和社会群众的关注和救援”,被公安机关予以罚款400元行政处罚。
4、海东市循化县网民马某通过快手平台发布虚假信息:“循化白庄来塘村遇难者比比皆是”,被公安机关予以罚款400元行政处罚。
5、海东市循化县网民韩某通过快手平台发布不实信息:“循化清水湾台湾同胞需要支援;感谢支援清水湾台湾同胞;青海循化清水湾看看是不是台湾,台湾同胞需要支援;感谢大陆慰问清水乡台湾同胞”,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一切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追究!面对网络谣言,我们必须擦亮双眼,切勿相信、转发未经核实的不实信息。
请广大网友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臆断凭猜测发布信息,远离网上不良信息。当我们发现谣言、虚假信息时,要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