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逃避电子监控的抓拍 有个别驾驶人耍小聪明
想尽办法对号牌进行遮挡 殊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 最终还是难逃处罚 7月5日,民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执勤巡逻期间,查获一起故意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1时40分,钟某某驾驶青B536**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行驶至东大街路段,钟某某用抹布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被民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员钟某某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了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的行为,在非现场交通违法情况下,造成路面设备无法取证违法行为并记录,使得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不能受到应有的惩处,属于妨碍交警执法行为。 由于车辆号牌被遮挡或污损,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目击证人、电子警察都无法记下肇事车辆的真实号牌,给警方侦破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增加难度,受害者合法权益受到威胁。 因遮挡或污损号牌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违法行驶,严重干扰路面正常通行秩序。同时对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严重的负面心理暗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驾驶员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可能就会实施超速行驶、违法超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这些无视交通法规的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民和交警温馨提醒 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驾驶人 务必保持号牌清晰完整 安全、文明、守法出行
来源:民和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