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着力解决群众办理婚姻登记“多地跑”“多次跑”等难点堵点问题,省民政厅结合前期开展的婚姻登记“市(州)内通办”工作情况,于近日印发《青海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实施方案》,决定自2023年6月30日起,在全省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青海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省内通办”适用于青海省户籍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将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青海省的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为顺利推开婚姻登记“省内通办”,省民政厅对青海省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增加了“跨区域通办”等七项功能,及时为各婚姻登记机关配置智能一体机、复印机、高拍仪等七类设备,让婚姻登记手续更简、办证效率更快、办事体验更佳。各级民政部门对现存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进行查漏补缺、去重纠错、完善信息并电子化扫描,全省已完成电子化档案157万份,补录100万余条数据。此外,各级民政部门以“省内通办”为契机,持续推进婚姻登记外延服务。依托婚姻登记机关开展新婚辅导、心理调适、纠纷调解、婚姻知识大讲堂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结合“520、七夕”等结婚登记高峰日,探索开展“领导颁证”服务、集体颁证仪式,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现代婚礼,进一步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温情的婚姻登记服务。 来源:西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