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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在身边”系列(六): 警惕非法集资诈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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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4 12: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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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非法集资诈骗案件多发,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不仅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同时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新华保险青海分公司提示广大消费者警惕非法集资诈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典型案例

2019年4月开始,被告人李某组建“龙行天下”微信群并担任群主,利用微信群宣传、发布所谓的“押款单”任务。每一份“押款单”分为4500元、9000元两种,承诺一个月后分别返还5000元、10000元。被告人某虚构了募集资金用于平安银行投资、温州商会合作经营等用途,通过“助理”朱某、姚某、曾某等人利用兼职刷单群进行宣传,吸引社会不特定对象加入“龙行天下”微信群投资“押款单”任务。被告人李某将所募集资金少量对外出借、投资外主要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本金、佣金及购置房产、汽车等个人消费。经查证,至2021年初,被告人李某向各地300余人非法募集资金共计4亿余元,造成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共计3600万余元。经审理,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李某9年6个月刑期,并处罚金。

二、案情分析

(一)投资型诈骗。不法分子利用国家金融优惠政策,巧借原始股发行、私募股权金融互助理财等名义,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诱导消费者。

(二)网络型诈骗。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微信、QQ等通讯工具,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金融投资信息,欺骗消费者。

(三)新经济诈骗。利用“互联网金融”“电子金融”“数字金融”等新业态,或以元宇宙投资等新概念,迷惑消费者。

(四)涉老型诈骗。通过讲座、免费体检、赠送礼品的方式,骗取老年人的信任,引诱购买虚假金融产品。

三、风险提示

(一)增强理性意识,警惕高额回报。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要牢记“风险与收益并存”,高收益也意味着高风险,坚守理性投资理念,审慎确定是否符合自身承受能力及风险承担意愿。

(二)选择合法渠道,购买正规产品。通过查看营业资质证照,核验经营资质,核实产品销售的合法性。通过官方渠道查看经营模式,询问资金去向、获利方式等内容,核验产品真实性。

(三)勤学金融知识,辨别诈骗套路。掌握典型的非法集资诈骗套路,明辨常见的线上、线下非法集资方式,了解防范和补救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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