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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化隆县公安局群科派出所民警在例行检查中,快速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件,行政拘留1人。
经查,罗某某所经营的化隆县某烟花爆竹专卖店,未按要求规范存放烟花爆竹,而将多箱各类烟花爆竹存放在群科某小区居民楼地下室,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目前,罗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化隆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烟花爆竹是危险物品,各从业人员要合法守规经营,不得在居民居住场所同一建筑物内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来源:群科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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