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川警务区执法办案队成功破获一起“拉车门”团伙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及时为被害人追回损失财物。
5月4日上午,南川警务区执法办案队接到110指令称,市民王先生于5月1日下午将车停放在城中区香格里拉万悦戴斯酒店门口停车场,三日后去开车时发现车内有翻动痕迹,检查后发现放在车内的1台笔记本电脑、3包香烟被盗。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同时向王先生了解车内财物被盗的相关细节。 掌握了盗窃案的初步情况之后,民警立即调取停车场附近监控视频,经过大量的走访、排查、比对后,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冶某某,并于5月4日在某职业技术学校将其抓获,后传唤至执法办案队办案中心接受调查。经讯问,冶某某承认了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据冶某某交代,其与另外两名犯罪同伙肖某、贾某某于5月2日凌晨1点左右,先后在西宁市城东区新千夜市、城中区香格里拉、城西区海湖新区唐道商业街一路流窜,专门寻找未锁好车门的车辆伺机盗窃。期间成功拉开了四辆车门,盗取车内香烟、饮料、笔记本电脑、现金等物品。在行至香格里拉万悦戴斯酒店门口停车场时,发现王先生的车门未锁好,便拉开车门,将车内笔记本、香烟盗走。 根据冶某某的供述,民警于5月4日下午在某职业技术学校将涉嫌盗窃的肖某、贾某某抓获,后将两人传唤至执法办案队办案中心接受调查。经审讯,肖某、贾某某对伙同冶某某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肖某、冶某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对违法行为人贾某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1.不要把财物留在车内,尤其不要将现金、首饰和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在车内显眼位置,以免招来窃贼; 2.不要贪图方便而将车辆停在没有专人看管的居民小区或偏僻的路边,尽量停放在有监控、光线好的地方或者是有人看管的停车场;
3.一定要养成离车随手锁门并再次确认的习惯,防范不法分子使用干扰器等高科技手段作案,也防止自己粗心造成车门未上锁、车窗未关闭的情况。
来源| 南川警务区执法办案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