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吗?我在新宁广场杀人了......”
近期,西宁市湟源县公安局快速处理了一起谎报警情案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赵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之处罚。 湟源县公安局西片区案件办理队接县局指令称:有人于5月10日晚拨打西宁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称其在新宁广场附近杀了人。市局指挥中心迅速指派属地派出所赶赴现场处置,却未发现异常情况和疑似案发现场。当晚市局指挥中心多次拨打报警人电话核实报警内容,报警人均拒接。 在进一步调查后,这起“杀人”警情背后的真相浮出了水面.... 经查,违法行为人赵某(湟源籍)醉酒后用手机先后两次拨打西宁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谎报“自己在新宁广场附近杀了人”,后又多次拒绝公安机关警情回访电话。
经询问,赵某对自己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因为自己喝醉酒一时冲动才报假警,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然而醉酒并不能成为赵某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他的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110”接警平台的正常工作秩序。 110作为公共安全资源,是治安管理、社会服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通道,对维护社会治安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但仍有人为一己私利借酒发泄,罔顾法律法规,随意拨打110,占用和浪费资源。湟源公安提醒大家,不要随意拨打110,更不要打骚扰电话和谎报警情,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来源:湟源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