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工作,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近日,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直属巡逻中队民警查获一起驾驶强制报废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现予以曝光。
2023年4月17日18时42分许,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直属巡逻中队巡逻至姚下线17公里加200米处时,依法拦截一辆悬挂号牌为青A6****中型普通客车,经公安网机动车信息查询,该车状态为已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驾驶人雷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人雷某某处以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对其驾驶的青A6****中型普通客车进行强制报废。 报废车由于汽车的部件老化或是损坏,在行车的过程中,由于汽车部件的故障而导致汽车操作失灵,甚至发生交通隐患。 报废的车很可能用翻新部件,或是零件拼装,让买车的人难以辨别;在行车过程中,由于报废车安全性能低,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法律法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国家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为保障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按时对车辆进行检验,保持良好车况,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应及时报废,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来源:互助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