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了解资讯、联系沟通、展示才华......。但是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并非私人“后花园”,有些法盲行为千万不要做,否则公安机关必将依法查处。 近日,互助县公安局威远镇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利用网络寻衅滋事案,行政拘留1人。
4月6日上午,威远镇派出所接到互助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警称:一网名为“@吉祥”的网民在某平台恶意发布诋毁政务服务的虚假视频,给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形象,请警方调查核实。 接警后,威远镇派出所安排警力立即开展核查工作,迅速锁定并抓获违法行为人吉某某。经询问,吉某某对其在某平台拍摄并发表不当言论一事供认不讳。
经查,4月3日,吉某某到互助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办理成功,心生不满的吉某某为逞一时的口舌之快,便到互助县政务服务中心门口,在某平台发布了一条“互助县的办事大厅,先要收钱才能办事!大家有没有同样的经历”的短视频。此快手视频发布后网民点击量高达5.3万余人次,引起不明真相的群众点赞、评论,对互助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工作人员的形象造成了及其恶劣的影响。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互助警方依法对违法嫌疑人吉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网络不是“法律盲区”,网络空间也绝非“法外之地”!人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若逞一时口舌之快在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