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夜间,青海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严格按照“春季守护行动”工作要求,集中开展夜查酒醉驾统一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现对昨晚夜查查处的酒醉驾人员进行曝光警示,希望广大驾驶人吸取教训,坚决对酒驾行为说“不”,外出驾车做到安全行驶,守法出行。
2023年4月5日23时20分许,高速支队四大队在执勤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青AZXXXX号小型客车驾驶人周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0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当事人对其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大队执勤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等候进一步处理。
2023年4月6日0时20分许,高速支队四大队在执勤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青A1XXXX号小型客车驾驶人李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7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大队执勤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等候进一步处理。
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提示: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当前正值入春,群众聚餐饮酒、酒吧娱乐活动增多,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亲朋好友间也要互相提醒,坚决劝阻制止酒驾醉驾。“醉”与“罪”相连,“驾”与“家”同重,为了您和家人以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牢记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酒后驾驶的危害有多大?
有人因此家破人亡 有人因此前途尽毁 但总有些司机师傅心存侥幸 酒后驾车上路 被交警当场抓获 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 遵守交通规则 谨慎驾驶车辆 酒驾会受到哪些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列入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暂扣6个月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0元罚款处15日拘留,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扣留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零容忍” 手握命运的方向盘 1%的风险,100%的伤害 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来源:青海高速交警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