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刑警大队陆续接到报案称:“存放在宿舍内的手机、现金、金银首饰等财物被盗,请出警调查”。接警后,刑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展开侦查。经办案民警深入走访调查、综合分析研判、缜密侦查判断,发现该单位内部职工马某某有重大嫌疑。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传唤到案,在大量证据面前,马某某对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系该单位临时工。今年1月,马某某趁单位无人之机,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进入职工宿舍内实施盗窃,共盗得现金8000余元、7部手机和1条金项链等财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