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网络安全巡查时,发现一段家长让未成年人驾驶车辆的视频,网安大队查实相关信息后将案件移交交警大队处理。交警大队接案后,及时将当事人传唤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经查,2月11日16时许,驾驶员韩某某携11岁的弟弟驾车游玩,行驶至天池北路见路上行人和车辆较少,为哄弟弟开心,韩某某让弟弟坐在主驾驶座位驾驶车辆,自己在副驾驶当“教练”,并随手拍摄视频发布到网上。韩某某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行为,涉嫌违法。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交警大队依法对韩某某给予罚款800元的处罚。
交警温馨提示:开车上路,安全第一,将车辆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未成年人驾驶,不但是对自己和家人不负责任,同时,也会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安全隐患,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道路安全法规,文明理性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