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发布消息,近期警方严查非法运输、储存、买卖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案件31起,收缴烟花爆竹1270箱。 1月初,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北大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有人在街头用私家车非法运输、储存、买卖烟花爆竹。城中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北大街派出所加大查处力度,依法查获非法运输、储存、买卖烟花爆竹案件9起,抓获违法行为人10名,收缴烟花爆竹435箱。 烟花爆竹运输、储存不当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严禁非法储存、运输、买卖烟花爆竹。不少居民驾驶自家轿车贩卖烟花爆竹的行为,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据介绍,1月初至11日,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组织各级公安部门,查处非法运输、储存、买卖烟花爆竹案件31起,收缴烟花爆竹1270箱。 城中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介绍,居民在选购烟花爆竹时,需做到“三看”,即在选购时,要注意查看经营者有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看产品是否有漏药、脱壳、变形、泥底,引火线是否松脱、松动等情况,是否有绿色的安全引线并有护引纸保护;还要看产品外包装上是否标注产品名称、制造商或出品人的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箱含量、净重、体积和安全用语或安全图案及执行标准代号,是否有安全警示语和燃放说明等,切勿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 来源:西海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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