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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医保局印发通知!1月8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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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 18:3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新增“互联网首诊”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增“互联网普通门诊诊察费”“互联网副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互联网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互联网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互联网副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和“互联网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等6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明确医疗机构在线提供新冠相关症状首诊服务价格,与现行线下相应等级医师诊察费价格保持一致,且新增的医疗服务项目适用于省内具有互联网医院资质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此前,具有互联网诊察资质的医院仅开展复诊患者的续方开药服务,医生一般要与患者确认其并非首诊,而在新政策下,对新冠患者不再有复诊的要求,可通过互联网享受首诊服务。本次政策于1月8日开始执行,将有效扩大网上就诊服务范围,为更多患者就医提供方便。

来源:青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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