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省血液中心启动新冠病毒感染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采集工作,目前已完成近百名新冠病毒感染康复者恢复期血浆的采集工作,截至目前共采集恢复期血浆35250毫升用于全省新冠病毒感染重症患者治疗;800毫升血浆用于支援外省市,为打赢疫情保卫战贡献了青海力量。 据省血液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输注新冠病毒感染康复者血浆是有效治疗新冠病毒感染患者的手段,特别是对重症、危重症患者有良好的治疗效果。医学研究表明,经过治疗已经康复的新冠病毒感染患者体内产生了新冠病毒特异性抗体,可杀灭和清除病毒。新冠病毒感染康复者捐献的血浆经检测合格后,输注到重症、危重症新冠病毒感染患者体内,能够有效帮助他们恢复健康。感染新冠病毒者(重型和危重型除外)最后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阳性结果7天后可以献血。重型或危重型感染者康复6个月后可以献血。年龄在18周岁—55周岁,无经血传播疾病,无其他基础性疾病的有意捐献者可捐献恢复期血浆。康复者捐献血浆前,没有身体不适,捐献前一天尽量清淡饮食,不能空腹捐血浆,女性月经期内不能捐血浆。捐献者一次捐献血浆量为200毫升—400毫升,康复者捐献血浆不会对身体造成影响,国家规定间隔14天可以再次捐献。 来源:西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