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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同一小区同一栋楼的3家住户在同一时间遭窃,案发后,警方很快将窃贼擒获。
6月12日凌晨2点左右,居住在门源县某小区二号楼的曹某某、秦某某、郭某某等住户都已进入梦乡,马某某从一楼厨房外的围栏上分别翻窗进入上述受害人家中,盗得现金、手机、数码相机等物品后逃离现场。作案后第四天,马某某被门源县***局干警在我市园树新村抓获,马某某盗窃财物价值达634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马某某自愿认罪,退赔全部赃款赃物并缴纳罚金,确有认罪悔罪的表现。
近日,门源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入户盗窃案,法院依法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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