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版块导航

便捷生活
我要买房家居装修租房转铺亲子营西宁车友
互动西宁
西宁茶座情感天空交友征婚有问必答西宁资讯
乐活西宁
西宁美食家有爱宠
要结婚
谈婚论嫁
找客服
意见建议

我在平台找人收养狗后,联系不上对方,我是否可以走法律程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9-23 16:3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由于工作原因把狗子在平台找人收养并且约定可以定期询问狗子照片和视频。不得买卖丢弃。联系一个星期对方没有回复。怀疑他把狗子卖了。报警。警察说没办法立案。平台说只能协助警察和律师才能调取他的账号注册手机号。我想问一下 我是否可以走法律程序?
发表于 2022-10-9 10:25:32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答: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狗的所有权自交付后转移至收养人,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及第五百八十二条“【瑕疵履行违约责任】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若双方明确约定了可以定期和动物进行视频,对方没有按约定履行,属于违反合同义务,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以上内容,希望对你能够有所帮助。若还要进一步咨询和委托等,可以关注和联系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内容纠错举报
信箱:2363646802@qq.com
举报电话:0971-96123
青海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qinghaiyuqing@163.com
举报电话:0971-8483520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