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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接到群众反映,称一商贩在朝阳东路鼎安名城和家小区销售蔬菜期间,价格为26.3元的蔬菜包按照30元卖给了居民,而且还缺斤少两,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关注,严肃查处商贩的不良行为。
这位朋友说,为了方便小区居民买菜,9月2日,经社区联系,一辆拉运蔬菜的双排车开进了小区,车体上标明蔬菜包的价格为每包26.3元,而实际上每包以30元的价格卖给了居民。蔬菜包里有土豆、西红柿、甘蓝、洋葱、萝卜、姜、蒜,并在车体上公布了菜品的个数和斤数,可是她买回家打开包装在自家秤上称了称,才发现土豆、西红柿、洋葱和萝卜的斤数与实际斤数不符,少了2.5公斤,当时想找商贩讨个说法,但是商贩已经离开小区,不知上哪儿反映? 接到反映后,及时将反映的问题反馈到城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9月6日,接到城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称,经查,卖菜当事人仝某某在朝阳东路鼎安名城和家小区销售蔬菜期间,确实存在缺斤少两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仝某某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进行赔偿,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原价款或是三倍的价款。 9月7日,当事人已向该消费者全额退款,另向消费者赔偿500元作为补偿。 对此,城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他们将继续加大经营者的提醒告诫和行政指导,对不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从重从快严查严办,保障居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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