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1日01时06分许,艾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青AQ5***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城北区海湖大道某小区门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辖区执勤交警核查,该驾驶人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32mg/100ml。
2022年7月11日00时13分许,曹某某驾驶青A96***的小型轿车,在城北区海湖大道某小区门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辖区执勤交警核查,该驾驶人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45mg/100ml。
2022年7月10日23时44分许,陈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青A78***的小型越野客车,在城北区海湖大道某小区门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经辖区执勤交警核查,该驾驶人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103mg/100ml。
2022年7月11日00时22分许,冯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青A0Q***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城北区海湖大道某小区门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辖区执勤交警核查,该驾驶人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93mg/100ml。
案例五
2022年7月10日23时18分许,李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青A23***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城北区海湖大道某小区门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辖区执勤交警核查,该驾驶人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52mg/100ml。
曝光不是目的,
交警部门希望通过这种方式,
营造拒绝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醉酒驾车的测试 2004)中规定: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