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助县公安局东山派出所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和“防风险、除隐患、降发案、保平安”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联合相关部门,查获一起盗掘古生物化石(俗称“龙骨”)案件,及时消除了辖区安全隐患。
近期,东山派出所在工作中获悉辖区张家岭沟有人盗掘“龙骨”(古生物化石)的信息后,在深入开展摸排的基础上,主动联合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多次到张家岭沟集中开展调查。由于张家岭沟地形复杂,沟壑纵横,盗挖古生物化石人员昼伏夜出,给打击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针对这一情况,东山派出所充分利用民警辅警和村警力量,合理调配警力,采取到张家岭沟检查巡查、蹲点守候、便装侦查和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持续加大打击力度。
功夫不负有心人。5月27日21时许,东山派出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在张家沟岭附近有可疑人员活动,疑似盗掘古生物化石。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采取驾车与步行相结合的方式,兵分两路形成合围之势赶赴张家沟岭,一举将正在盗掘古生物化石人员贲某、鲁某二人当场抓获,缴获盗掘的古生物化石20余斤和采挖工具,发现用于盗掘古生物化石开挖的不同大小深度的洞穴若干,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贲某、鲁某二人盗掘古生物化石谋利,且其行为严重破坏了自然资源,违反了《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因二人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东山派出所将案件及时移交互助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大队处理。 民警提示:古生物化石都具有科学研究价值且受国家法律保护,盗掘古化石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请不要盲目挖掘盗取。
来源:互助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