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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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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1 10: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停考自学考试有关专业的通知

各市州考委,各主考院校: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我省自学考试专科汉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专业,本科藏语言文学专业,自2022年下半年起停止接受新生报考。为维护考生利益,确保停考工作平稳有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停考专业

(一)本科专业。藏语言文学,专业代码350105。

(二)专科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代码970201;藏语言文学,专业代码950305。

二、过渡办法

(一)停考专业安排3年过渡期,自2022年10月至2025年10月,2026年4月起不再安排停考专业相关课程考试。

(二)停考专业毕业证书办理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各主考学校在此期间正常安排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

(三)2025年12月后,仍未取得停考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其已合格的课程成绩可转至其他开考专业继续学习。

(四)在过渡期时间内,安排3轮停考专业课程考试计划,未取得考试计划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合理安排考试课程,并完成实践课程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争取按期毕业。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考委和各主考学校要高度重视专业停考相关宣传工作,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媒介平台,及时告知考生停考的专业和过渡办法。

(二)各主考学校在停考专业停止办理毕业证书前,应继续认真履行主考学校职责,妥善安排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层次毕业论文答辩事宜,确保此项工作平稳顺利。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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